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职员,能否解除劳动合同?
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职员,可视为处于医疗期内,依据职员本人实质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,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,企业不能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,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,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在此期间,劳动合同到期的,应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。
假如医疗期满后,劳动合同尚未届满,职员仍不可以从事原工作,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。用人单位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,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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