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专利无效申请程序是什么
专利无效申请程序是针对已通知的专利权,任何单位和我认为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时,可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过程,具体步骤包含:
1.申请人需自专利权通知之日起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书及有关证据,详细讲解无效宣告的原因并指明依据;
2.申请人需在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相应的无效请求申请成本,成本标准依据专利种类有所不同;
3.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察,合格后启动无效程序。
2、专利无效宣告的后续救济
1.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察决定,若当事人不服,可依据《专利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在收到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.此诉讼的受理法院及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,且无效程序的他们当事人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法律快车提醒,这一司法救济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对复审决定进行第三审察的机会,以维护其合法权益。